一、 指导思想 1、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切实提高师生的语言规范意识和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 2、 促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3、 继续坚持“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推普方针。
二、 具体内容 1、 提高认识 语言文字是知识的载体,规范的语言文字有助于学生获得正确的知识,有助于其全面发展。 2、 健全管理评价制度 学校有计划地培训各科教师,提高教师普通话水平,并将学习成绩记入业务档案,与业务考核挂钩,要求教师持普通话合格证执教,坚持不培训,不上岗, 3、 组织竞赛,加强普及 将推普工作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宣传活动。在校门口和辖区内街道上悬挂推普宣传标语。定期组织学生书法、演讲、作文竞赛,促进师生语言文字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 具体安排 时 间 内 容 主 持 2004.09 开展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办公室、教导处) 2004.10 演讲比赛 (各年级、少对部) 2004.11 组织中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 (教导处、各年级组) 2004.11 普通话、规范字作为评选条件之一 2004.12 学生书法比赛 (教导处) 2005.01 学生作文比赛 (教导处) 2005.02 总结“双推”工作,制订近一年“双推”工作计划 (教导处) 2005.03 做好普通话合格学校迎检工作 (各年级组) 2005.04 教师演讲比赛 (教导处) 2005.05 学生“三字一话”比赛 (各年级组) 2005.06 毕业班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 (教导处) 2005.7-8 继续组织,教师参加市普通话培训 (教导处)